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1 |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政府性基金 | 用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 | 住宅类255元/平方米,公共建筑类 315元/平方米,工业厂房类170元/平方米。 | 政府定价,市财政局 | 《关于印发东营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发〔2024〕8号),按照房屋单体建筑面积及用途类型计收。 | |
2 |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 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3 |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无 | ||||||
4 |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东营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无 | ||||||
5 |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东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 事业单位 | 无 |
原文地址:http://dyjs.dongying.gov.cn/art/2025/12/15/art_37150_1031791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