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和公布继续有效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筑建发〔2025〕20号
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12号)要求,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25年12月10日以前制定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25年12月11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1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决定如下:
一、对继续有效的6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附件1)。
二、对1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2)。
三、对1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3)。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继续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予以废止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备注 |
1 | 筑建通〔2023〕152号 |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工作》的通知 | 保留 |
2 | 筑建通〔2024〕121号 |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保留 |
3 | 筑建通〔2024〕279号 |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贵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保留 |
4 | 筑建通〔2025〕98号 |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贵阳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保留 |
5 | 筑建通〔2025〕153号 |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规范存量房交易秩序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通知 | 保留 |
6 | 筑建通〔2025〕177号 |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贵阳贵安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若干措施》的通知 | 保留 |
附件2:
宣布失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筑建通〔2024〕171号 |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附件3:
予以废止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筑建通〔2012〕136号 | 关于印发《贵阳市商品住房交付使用备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原文地址:http://zhujianju.guiyang.gov.cn/zfxxgk_5618855/fdzdgknr_5618858/lzyj_5618859/bmwj_5618861/202512/t20251225_8908844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