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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鹰潭市第十一中学项目等一批工程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标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24 16:11:21 本文标签:绿色建筑 鹰潭市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和《关于明确我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21〕26 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等规定,经专家评审,完成了鹰潭市第十一中学项目等一批工程一星级绿色建筑评审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9日至12月2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严斌,联系电话:0701-6223416。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通过专家评审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doc

 

原文地址:http://zjj.yingtan.gov.cn/art/2025/12/19/art_2781_15641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