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现向社会公布丹东市城区燃气的种类和气质成分信息。
一、燃气种类
我市燃气用户主要使用的是管道天然气、管道天然气调质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
二、气质成分
(一)天然气
根据检测报告,符合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2018)中燃气类别的一类质量要求,甲烷96.5%、乙烷1.8%、丙烷0.3%,高位发热量≥34(MJ/m³),总硫含量≤20(mg/m³),硫化氢含量≤6(mg/m³),二氧化碳摩尔分数≤3%。
(二)天然气调质气
根据检测报告,天然气调质气(属于“混空轻烃燃气”)符合GB50028-2006(2020年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及GB/13611-2018《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中的规范,其中甲烷51.76%,乙烷2.89%,高热值23.09MJ/m³,低热值22.17MJ/m³。
(三)瓶装液化石油气
根据检测报告,符合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GB11174-2011)规定,其中(C3+C4)烃类组分(体积分数)≥95%,C5及C5以上烃类组分(体积分数)≤3%,总硫含量≤343(mg/m³)。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s://zjw.dandong.gov.cn/html/DDZJJ/202512/017666268510646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