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梧州市2025年第21批拟取消公租房 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的公示10户

发布日期:2026-01-24 18:43:55 本文标签:保障资格 家庭名单 梧州市 公租房 

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相关规定,杨小霞等10户家庭不再符合我市公租房保障条件,拟取消该10户家庭公租房保障资格。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上述家庭对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材料,于2026年1月28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市新兴珠宝路1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联系电话:0774-2831152、2822131。

附件:梧州市2025年第21批拟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名单(共10户)

2025年12月31日

序号公示号主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初审结果
11541杨小霞450402********0027因纳入公租房保障后,现获得房产,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3㎡,不再符合我市公租房保障条件,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
2W2018Y0216李玲450421********308X
3W2017Y0683黄海霞450422********3826
4A2017L0209黄俊勇450403********1538
5单位585梁翠450403********0624
6直转公0357邹洁群450403********0320
7W2017Y1460易燕媚450421********7082
8单位1939刘海柳450405********1528
94791欧少梅450402********0025
10A2018TY0047蒙福新450402********0335根据梧州市城建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反馈信息,核实承租人已故,无共同申请人。现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70767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