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现将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部门联合制定的《湛江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业务协调工作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下载:湛江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业务协调工作组实施细则.doc
原文地址: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jsxxw/zwgk/bmwj/gfxwj/content/post_213391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