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湘潭市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第五项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湘潭市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要求,我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对湘潭市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第五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5年3月现场调查发现,湘潭市相关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压滤污泥规范化处置不到位、长期露天堆放等问题。在湘潭县建筑垃圾临时消纳点内,大量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压滤污泥露天堆积成山,渗滤液、淋溶液大量汇集成滩,部分流入下方水塘形成黑臭水体。在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调查组查阅了压滤污泥转运台账,发现在工艺不变和废水处理量稳定的情况下,2024年8月污泥产生量比2024年1月少1275.96吨,涉嫌不规范处置污泥。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
加强污泥运行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一:加强管理,全面排查。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运行台账记录齐全,数据真实,确保污泥设施运行正常。全面排查全县范围内污水处理厂管理台账,处理污泥符合 GB18918 的要求。
整改措施二:立行立改,消除隐患。立即与湖南新鑫环保工程施工有限公司提前终止服务合同,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现场管理,限期将堆放在县建筑垃圾临时消纳点附近的煤泥清运转移至符合环保要求的场所,并对现场进行清理复绿。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达成情况
经排查,全市污水处理厂管理台账记录齐全,数据真实,污泥设施运行正常,处置全程符合国家标准。湖南新鑫环保工程施工有限公司已按方案清空堆场并复绿,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一:
1.河西污水处理厂委托国网(湖南)环保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2024年污泥量变化情况的分析报告》,从进出水水质、进出水量、温度等几个方面分析个不同时间污泥量存在差异的原因,最终得出湘潭河西污水处理厂记录的2024年1月和8月的污泥产量数据属实,不存在非法外运处置的结论。
2.湘潭市各污水处理厂已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从污泥产生、赃存、运输到处置各环节严格遵循规范化流程操作,消除二次污染隐患。防渗漏密闭容器配置到位,污泥即时收集率达100%,无暴露堆放现象;贮存区“三防”设施运行符合环保要求;运输配备密闭转运车,台账完整, 实现全程可追溯;建立污泥转运处置闭环机制,将脱水后的污泥100%送至湘乡市具备资质的固体废物处置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整改措施二:
1.3月26日申请合同于今年3月31日提前终止,同时县住建局于3月31日到致函湖南新鑫环保工程施工有限公司中止原定合同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保有关规定处理已接收的污泥,同时在过渡期内(已延期至2025年11月30日)委托光大天易环保能源(湘潭)有限公司焚烧处置县一污厂污泥。同时启动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公开招标工作,2025年9月26日湖南耀煌环保有限公司中标,目前已完成前期核查工作并签订合同,正协调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光大天易环保能源(湘潭)有限公司、运输单位等各方主体做好污泥处置交接工作。
2.和环保部门一起对现场进行检查,要求湖南新鑫环保工程施工有限公司对于堆场内的煤泥已做好覆盖,同时要求企业制订三个月内清空堆场的工作方案并开始转运,5月9日到现场初步核查已基本清运完成,后续未发现新煤泥转运进场,同时对场内裸露未利用占地撒播草籽进行复绿。
四、核查验收意见
经核查,认定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销号资料齐全,符合整改销号要求。
根据工作要求,市住建局会同市勘测院、市规划院等相关单位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核查验收,并于2025年12月12日通过市级验收,现进行销号公示。
以上公示日期:2025年12月25日—12月31日
联系电话: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31-58262025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xtjs.xiangtan.gov.cn/6512/6518/6528/content_140983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