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委工作安排,将于本年度内启动《物业管理行业指导与监督项目——业主共同决定投票系统服务保障》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完成业主共同决定投票系统的相关技术支持、政策宣贯及业务推广、现场指导培训、重点问题梳理分析研究等工作。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行业指导与监督项目——业主共同决定投票系统服务保障》
二、项目内容
现委托第三方进行2026年《物业管理行业指导与监督项目——业主共同决定投票系统服务保障》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为业主共同决定投票系统提供技术支持、政策宣贯及业务推广、现场指导培训、重点问题梳理分析研究等工作,完成业务事项支持指导等累计不少于600次。
三、项目完成时限
2026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四、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42万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
五、参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北京)”信用报告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其他条件(采购项目有国家规定特定资格要求的应列明)。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
(二)有效法人资格证明;
(三)报价单;
(三)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研究实力、工作业绩等);
(四)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思路、技术路线、项目负责人简历、人员配备、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等);
(五)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资质、证书类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七、比选程序
(一)参选单位须提交全部材料(第六条1-4项)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如有任何一项参选材料未提交被视为不合格,不得进行后续评审。比选报送材料一式五份,由参选单位打印、盖章、密封后,交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在密封袋表面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名称、参选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1月15日下午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通知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三)评选委员会对合格参选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打分,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顺序依次推荐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四)评选委员会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
(五)比选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比选会。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10-55597829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3号楼
原文地址:http://zjw.beijing.gov.cn/bjjs/fwgl/wyglxx/wyglxx/743902389/index.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