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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评标专业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6-01-25 10:24:04 本文标签:评标专家 房屋建筑 市政工程 申报指南 云南省 专家库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和《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云发改交易监管规〔2025〕2号),进一步优化评标专家资源,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类评标专业设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类评标专业申报指南(2025版)》(以下简称《指南》)。

一、工作安排

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类评标专家管理工作由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专业申报的条件

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等相关专业领域技术、经济工作满8年,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道路、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等执业资格之一,注册证书必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jzsc.mohurd.gov.cn/)可查询到,公路工程专业和水利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在交通部门和水利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可查询到;

三、动态管理

(一)专家信息发生变更(如工作单位、职称、注册资格等)的,应及时通过专家管理系统更新,专家变更信息后的评标专业应符合本通知要求;

(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在库评标专家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评标专业进行不定期核查,清理不符合要求的评标专业。

四、咨询方式

专家在入库或变更中遇到专业选择问题,可到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48办公室咨询;也可致电0871-64320979咨询。

附件: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评标专业申报指南.pdf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