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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关于延长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5 11:23:30 本文标签: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级资质 资质证书 有效期 

本着助企惠企的原则,为进一步促进我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延长我盟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证书有效期于2026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证书有效期在自治区住建厅行政审批系统自动延期,并核发新资质证书。经延期取得新资质证书的企业,在资质有效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经营。

本公告实施期间如遇国家、自治区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原文地址:http://jsj.xlgl.gov.cn/jsj/zwgk/tzgg/2025123110371247759/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