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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滁州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前移服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5 11:44:54 本文标签:建设工程消防 消防审验 滁州市 

滁建消〔2025〕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等相关法规,自即日起我中心将依建设单位需求,提供消防审验前移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目标

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审验领域为企服务能力,推动消防审验管理模式由“事后验收”向“事前介入、事中指导、全程服务”转变,实现技术问题“早发现、早提出、早化解”,显著降低后期整改成本和重大返工风险,提高一次性通过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保障。

二、服务范围及所需材料

(一)服务范围

由市消防中心负责依法办理消防审验手续的建设工程。

(二)所需材料

1.规划阶段。项目说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位置、建设面积)、项目平面设计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文本。

2.施工阶段。施工许可证、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验收备案项目提供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消防设计变更文件(如有)、各参建单位施工过程管理资料。

3.验收阶段。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服务内容

(一)规划阶段提供前移审查。对工程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提前进行审查。

(二)施工阶段提供过程帮扶。进行消防技术交底;在消防材料进场、消防设施安装、装饰装修等阶段,开展现场技术指导。

(三)验收阶段提供消防验收模拟评定。按《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指南》(建标函〔2023〕705号)要求,进行现场模拟评定,同步指导申报消防验收所需相关材料。

四、服务原则

(一)自愿办理。市消防服务中心根据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信息主动对接建设单位,也可由建设单位联系市消防服务中心提出办理需求。双方沟通确认后,建设单位按要求提交完整材料即可办理。

(二)免费服务。消防审验前移服务由市消防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及时反馈。市消防服务中心对审验中发现的问题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书面意见书并由建设单位签收。

(四)闭环整改。建设单位应组织各参建单位,参照已反馈意见,对同类问题开展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服务机制

(一)专员服务。市消防服务中心为每个前移服务项目配备1名服务专员,提供全过程政策咨询、技术答疑和流程指引。

(二)高效开展。服务需求经确认且符合条件后,市消防服务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开展前移服务,并出具《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前移服务问题反馈清单》(详见附件)。

(三)规范管理。市消防服务中心在滁州市并联审批综合管理平台中增加“前移服务”模块,实行全流程可追溯管理。

六、其他

(一)本通知相关服务事项不作为申请正式消防审验的前置办理条件。建设单位在组织整改中如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市消防服务中心沟通。

(二)消防验收模拟评定仅作为指导建设单位全面整改排查的技术参考,不作为项目正式消防验收的问题清单。项目正式验收时,市消防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要求重新抽检。

(三)市消防服务中心在开展消防审验前移服务过程中,若发现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严重失实,或对前移服务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力的,将予以通报,并自通报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受理该单位提出的同类服务申请。如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四)各县(市、区)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可参照执行,也可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前移服务措施。

附件: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前移服务问题反馈清单.doc

滁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s://zfcxjsj.chuzhou.gov.cn/xxfb/tzgg/tzgg/11044563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