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5日至1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0825-2223571;邮寄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北路663号建设大楼。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4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一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芝溪河是蓬溪县境内主要河流,为涪江一级支流。2021年、2023年,长江经济带自查问题均指出蓬溪县芝溪河县城段生活污水直排、万和酒店和金水河等两处箱涵每日近万吨生活污水溢流等问题。蓬溪县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并于2021年12月和2023年6月上报完成整改。督察发现,蓬溪县整改工作不系统不全面,溢流问题未有效解决。2023年11月,督察暗访人员在万和酒店箱涵下游不足1公里处,新发现一处生活污水溢流口,每日上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在芝溪河形成明显污染带。快速检测结果显示,入河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超地表水III类水质标准的2.5倍、20倍和5倍。典型案例披露:受生活污水直排影响,芝溪河水质虽然于2022年和2023年总体达到了地表水III类,但明月镇至吉祥镇段仍为IV类,部分月份为劣V类。 |
整改实施主体 | 蓬溪县党委和政府 |
整改目标 | 解决污水溢流问题 |
整改时限 | 2025年6月 |
整改措施 | 1.2024年5月已完成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金水河两处箱涵和陈家湾溢流口整治整改方案。 2.2024年10月底前,完成葫芦街、广福路、仁心医院、玉泉小学等6条街道7公里病灶管网排查整治。 3.2025年6月底前,完成香榭城小区、县气象局、邮政大厦门口、普宁路与迎宾大道交界处、蜀北下路、锦阳路等10条街道11公里病灶管网排查整治。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4年5月,已制定《金水河两处箱涵和陈家湾溢流口整治整改方案》,并根据方案中的措施完成溢流口的封堵。 2.2024年10月,共计投资20余万元,排查整改11处,已完成葫芦街、广福路、仁心医院、玉泉小学等6条街道7公里病灶管网排查整治。 3.2025年6月底前,通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排水防涝项目,已完成香榭城小区、县气象局、邮政大厦门口、普宁路与迎宾大道交界处、蜀北下路、锦阳路等10条街道共计11公里病灶管网排查整治。 |
原文地址:https://snjsj.suining.gov.cn/zwgk/show/6319ffd009fb6a14123e3477b0fb225a.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