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破解当前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难、运行不规范、监管缺失等突出问题,填补部分小区治理空白。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过组织调查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和市社工部共同印发巴中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运行和监督管理。其他物业项目参照执行。
三、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八章二十一条,主要明确了以下方面的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6条,规定了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组织设置保障措施。
第二章组建条件,1条,明确了可依法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情形。
第三章成员构成,共4条,规定了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和代表的限定条件。
第四章组建程序,1条,明确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的基本流程。
第五章工作职责,1条,规定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应职责。
第六章运行制度,共2条,明确了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分类和召开主持流程。
第七章监督管理,共3条,规定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和指导,以及任期和资格。
第八章附则,共3条,明确了时效时间以及制定了申请表、公告等8个附件。
原文地址:https://zfcxjsj.cnbz.gov.cn/public/6596511/2324630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