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关于修改《丹东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5 17:55:41 本文标签:建筑垃圾 污染环境 防治规划 丹东市 

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为契合公平竞争原则要求,经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现就《关于印发<丹东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的通知》(丹住建发〔2025〕4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条款修改事宜通知如下:

将规划第24页,7.4“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规划”中提到“规划保留并固化丹东市现有制砖厂”修改为“提倡将丹东市现有制砖厂作为建筑垃圾的处置出口”。请各单位及时掌握《通知》修改内容,认真贯彻执行。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7日

附件:丹东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调整)

 

原文地址:https://zjw.dandong.gov.cn/html/DDZJJ/202601/0176775137080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