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整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甘整改函〔2024〕18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内容:环境基础设施欠账多。甘肃一些地方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部门责任不落实。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委,各县区党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
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完成"十四五"期间下达我市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任务,完成永登县,榆中县污水处理厂建设或改造,全市污水收集处理水平,污泥无害化处置和垃圾处理能力达到省上的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
(一)市住建局负责,相关县区配合,已完成兰州市城区(城关区,七里河区)雨污水管道分流工程(硷沟洪道雨污水收集项目),解决生活污水直排硷沟问题;已完成白道坪片区至盐场污水处理厂管道及泵站工程建设,将碧桂园、银河国际等已开发区域污水收集提升输送至盐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永登县负责,已完成永登县污水处理中心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榆中县负责,已完成榆中县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三)市住建局负责,完成兰州市污泥处置厂升级改造工程,提高污泥库区抗压强度,稳定库区表面污泥;完成污泥固化后,重新安装甲烷气体燃烧装置,设置气体导排系统,控制库区异味,降低环境安全风险,确保我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四)市城管委负责,统筹规划布局城区垃圾中转站点,配备标识规范,辨识清晰的分类运输车辆,提高分类转运效率,有效衔接分类投放端和分类处理端,满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需求。对照丰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督促指导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缩短施工周期。同时,依法依规,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困难,于2024年12月31日前项目并网发电,投入试运营,确保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
(五)市住建局负责,市城管委和各县区配合,已向省住建厅上报《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和任务落实情况的报告》。目前,我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目前,该问题已办结。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6日—12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31—4607175
联系地址: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5楼517室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zjj.lanzhou.gov.cn/art/2025/12/16/art_16292_158203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