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及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促进历史文化传承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局草拟了《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公众意见。请于2026年1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zjjzgb@guilin.gov.cn。
二、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纸质版寄送至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科,联系电话:0773-2802966,邮政编码:541199。
附件:1.《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1-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原文地址:https://zj.guilin.gov.cn/dtzx/tzgg/202601/t20260105_296047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