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 主体 |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配合,泸水市、福贡县、贡山县、兰坪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 公示日期 | 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6日 |
整改任务 概述 | 福贡县、贡山县、兰坪县城市管网破损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 | ||
整改情况 | 1.泸水市、福贡县、贡山县、兰坪县完成了城市管网排查工作。 2.泸水市结合管网排查结果并依托泸水市在建污水管网治理项目,泸水城区已铺设污水管网19.728公里,其中完成沿江城区截污主干管4.29公里,完善江东、江西老城污水支管15.438公里;福贡县2024年实施上帕镇“千万工程”村庄污水治理建设项目,新建污水主管网6.2公里、污水入户管网10.1公里,填补了腊吐底村、上帕村、古泉村3个村的江西村组管网空白;2025年实施福贡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项目铺设排水管网9公里、铺设排水管道6570米,改造雨污分流管道1987米,改造更换污水支管680米。截至目前,污水管网覆盖面积1.33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53平方公里,污水管网覆盖率为86.93%;贡山县2024年11月争取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6900万元,开展贡山县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建设,排水防涝项目优先开展管网空白区及混流管道治理,共新建、改造污水管道10.1公里,管网覆盖面积达到1.55平方公里,较往年消除管网空白区0.02平方公里,管网覆盖率达到90.6%,较往年提升3.05%;兰坪县2024年以来投入2.89亿元继续完善城区地下管网,2025年内新建和改造污水管40.03公里、雨水管3.73公里、污水井1839座、雨水井150座,项目基本覆盖了城区主街道管网改造。 3.泸水市加强城区截污治污工程并开展常态化巡查,2024年至今,累计发现并整改城区污水管网“滴、冒、跑、漏”情况27处,消除污水空白区5个,第一时间组织施工力量进行抢修,累计投入修缮资金140余万元;福贡县整治雨污混流点46个,填补了腊吐底村、上帕村、古泉村3个村的江西村组管网空白;贡山县通过项目措施共新建、改造污水管道10.1公里,管网覆盖面积达到1.55平方公里,较往年消除管网空白区0.02平方公里,管网覆盖率达到90.6%,较往年提升3.05%;兰坪县污水井1839座、雨水井150座,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1.05平方公里,雨污合流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 ||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通过县级自查自验,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配合开展现场核查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福贡县、贡山县、兰坪县城市管网破损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了整改,各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达到了预期目的,台账资料齐全。予以销号。 | ||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和松涛0886-3622816 电子邮箱:327607335@qq.com | ||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原文地址:https://www.nujiang.gov.cn/xxgk/015279577/info/2025-27373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