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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住建局关于《自贡市贡井区老街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4—2035年)》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25 19:27:38 本文标签: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规划 自贡市 住建局 

一、编制目的

老街河街在2017年被确定为历史文化街区(以下简称街区)。为保护街区的历史遗存、整体风貌、空间环境特征,改善基础设施与居住环境,完善街区功能,提升街区活力,促进街区可持续发展;以及为街区开展保护、利用、整治、修缮等各项建设活动和实施管理工作提供依据,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即街区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规划范围西至天池山路,南至广场路,东至旭水河右岸,北至金流井,面积46.63公顷。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4—2035 年。近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四、保护范围及控制要求

1.保护范围划定

老街河街历史文化街区总面积46.63公顷,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两个层次。

核心保护区范围:主要为和平路、老街、河街、新华路等道路两侧区域,面积为13.32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街区保护范围内除核心保护范围以外的地区,面积为33.31公顷。

2.核心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求

(1)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已经核定的保护内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和修缮。

(2)整体保护街区的山水空间格局、地形地貌,保护控制特色景观视廊和景观界面。核心保护范围内需保持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严格保护历史街巷空间格局和传统建筑肌理。

(3)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街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确需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筑高度应控制在12米以下,建筑密度、容积率不应大于现状指标。

(4)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修缮、维修、改善和危房原址重建等活动的,建筑不得突破高度分级控制,在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

(5)核心保护范围内严格管控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设置,不得遮挡、覆盖具有传统特色的建筑立面,不得破坏建筑空间环境和景观,不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求的应当拆除或限期改正。文物保护单位建筑控制地带范围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6)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功能利用应以文化展示、传统商业、文旅服务及文创产业功能为主,同时提供维持原真生活状态的公共服务功能。

3.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控制要求

(1)建设控制地带内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已经核定的保护内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和修缮。

(2)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随意改变历史街巷的尺度、线型、走向,应当保护街巷传统界面风貌和景观特征。

(3)建设控制地带内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应按照相关保护要求控制高度,其他遵循本次规划具体分级高度控制相关要求。

(4)建设控制地带内,原则上不得再进行大型设施建设,如有必要仅限于文博类、服务类的设施功能,并应由历史文物、遗产保护、规划、建筑等领域专家进行预先评估。

(5)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和改建建筑在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

(6)建设控制地带内,户外广告、招牌、空调外机等建筑外部设施及垃圾箱、路灯等街道公共设施的设置应当与街区整体风貌相协调,尽量采取遮蔽措施。文物保护单位建筑控制地带范围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五、历史文化价值

1.驰名中外的井盐发祥地之一

街区在北周武帝时期,便开凿了卤产丰富、质地优良的大公井,距今已有1400多年的历史,是驰名中外的井盐发祥地之一。

2.独特完备的井盐文化景观之地

街区起源于井盐生产,拥有丰富的盐业生产文化、成体系的盐业运输文化以及繁荣的盐业生活文化,它是最能完整地展现自贡千年盐业文化的景观之地。

3.活态传承的原住居民生活场景

曾经分布在老街河街的盐店、盐仓依旧开展与盐业、日常生活需求相关的商业活动,这些店铺传承多年,是老街河街市井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街区大量的居民仍居住在明清时期保留下来的宅院,延续着传统的生活方式。并保留了各种特色美食和民俗活动,使街区充满了浓厚的生活气息。

4.最具有世界遗产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街区历史肌理和传统格局未发生重大改变,“九街六巷”的街巷格局基本延续至今。街区历史遗存较多,存在各级文物、历史建筑等100余处,且保存较为完整,被誉为“川南明清民居建筑艺术博物馆”。

六、保护内容

1.保护街区“山—街—水”相依自然地理格局,以及街区内河、岸、滩、坝、丘、台地和林等山水环境要素。

2.分类保护控制街区内13条传统街巷。

一类历史街巷共10段,包括老街(老街子)、盐店街、和平路(新街子、衣铺街)、顺岩碥路(铁炉街、王弊巷)、新华街(糍粑街)、枣子园路(枣子园街)、院子坝路(盐店街)、南华巷、新顺巷(广东街)、杀牛巷。

二类历史街巷共2段,包括南坝巷(牛市口街)和尿巷子(五花洞巷)。

三类历史街巷共1段,为河街(河街子、灯杆坝街)。

3.提升改造街区的出入口、中桥、千佛崖码头等几处重要节点空间,重点控制四条景观视廊。

4.保护街区内的13处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处:茶马古道—老街盐道。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 处:南华宫、陈家祠堂和贵州庙。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老街邮局旧址、大公井遗址、叶茂林堂、济庶祠、中桥及堰闸和金流井天车。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贡井盐店街、旭川书院和千佛崖摩崖造像。

5.保护街区内的12处历史建筑和8处规划推荐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老街邮局、吉武英宅院、盐店街苏家盐店、五皇洞堰闸、席草田五福堂、席草田谢家祠堂、河街邓家祠堂、贡井陕西庙、河街吴氏宅(花槽门)、王三畏堂柜房、黄哲宅院和席草田刘氏宅。

推荐历史建筑:贡井江西庙遗址、宝德祠、刘淑卿曰杂铺、和平路钟氏洋楼、和平路龚氏餐馆、和平路金氏旅馆、贡井湖广庙和黄树培盐仓。

6.保护街区内的4处自贡市井盐历史文化遗迹和3处规划推荐井盐历史文化遗迹。

井盐历史文化遗迹:和平路杨氏宅、黄树培宅院、老街姚家宅和席草田五福堂。

推荐井盐历史文化遗迹:陈裕灶、张氏盐垣和刘氏盐垣。

7.重点保护以城隍庙、五皇庙、万年寺、罗从修宅、沙湾庙等为代表的传统风貌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主要分布于盐店街、和平路及老街两侧等区域。

8.保护街区范围内的各类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古码头2处、古遗址3处、古石梯3段、古石(刻)2处,古树名木14棵。

9.保护已经公布的贡井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徐锅盔、贡井黄粑传统制作技艺、贡井剪纸、五皇庙的传说和菩萨石的传说。保护以天池山、五皇洞、盐店街、河街、井神庙、平桥、万年灯等为代表的传统地名。

七、建筑分类保护与整治

街区建筑结合实际保存质量状况,分为五类进行保护和整治。保护与整治方式参照建筑分类来制定,包括保护、修缮、维修、改善、保留、整治和拆除七种方式。

1.文物保护单位建筑

对街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建筑采取保留和修缮两种方式,主要手段包括日常保养、防护加固、现状修整,重点修复等。

原则上应原址保留,并应制定修缮计划。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护其真实性、完整性,采用最低限度的干预和恰当的保护技术,保护文化传统。

文物建筑的利用应遵循《文物建筑开放导则》。

2.历史建筑和井盐历史文化遗迹建筑

对街区内已公布的历史建筑、推荐历史建筑和井盐历史文化遗迹采取修缮、维修和改善三种方式。

原则上应原址保留。应保护其临街立面及其他有价值的外立面、主体结构形式、有价值的平面布局、特色材料装饰和部位以及历史环境要素。除此之外的其他部位,可根据保护和利用的要求适当改变,但不得损害核心价值要素。

鼓励、支持此类建筑发展文博展览、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地方文化研究等,但应严格遵守有关消防技术的标准和规范,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许可手续。

3.传统风貌建筑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建筑

对街区内的传统风貌建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采取维修和改善两种方式,应保护其临街立面及其他有价值的外立面以及建筑形制、特色 材料装饰、部位的真实性,对建筑外观可加以维护和修饰。建筑内部鼓励改善使用条件、适合现代使用。

鼓励、支持此类建筑发展文博展览、文化创意、旅游观光、新兴产业、休闲场所、开展经营活动,促进此类建筑的多功能使用。但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许可手续。

4.与历史风貌建筑无冲突的其他建筑物

对街区内与历史风貌建筑无冲突的其他建(构)筑物采取维修、改善和保留三种方式。

在不损害历史风貌真实性的原则下,按照风貌控制引导,对建筑外观加以维护修饰,鼓励对建筑内部使用条件进行提升、适合现代使用。在符合保护规划前提下,可以危房原址重建,并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5.与历史风貌建筑有冲突的其他建筑物

对街区内与历史风貌建筑有冲突的其他建(构)筑物采取整治方式。

应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整治,对违建雨棚、违法加建屋顶的建筑采取拆除的整治方式,违法建设应制定计划进行整治改造。对不符合本规划建筑高度或影响景观视廊的建筑应采取降层或拆除的整治方式,并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八、展示利用规划

综合街区的历史文化资源分布,重构中国井盐文化体系,通过参与、展示和体验向世界展示井盐文化,把街区打造成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时期最完备的工场手工业深度体验地,形成“四区一带”的展示利用功能结构。分别为千年井盐工场展示区、民俗文化展示体验区、原真生活再现区、灯会祈福文化体验区和井盐文化展示带。

九、图纸目录

01.区位关系图

02.保护范围规划图

03.街区总平面布置图

04.展示利用功能分区图

 

原文地址:https://www.zg.gov.cn/zgsrmzf/c00135/pc/content/content_20037496153905643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