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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建厅关于报送2025年度科技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6 09:51:32 本文标签:山西省 住建厅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改区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工作管理,全面掌握和总结2025年度工作推进情况,谋划好2026年工作,决定对各市主管部门、大型建筑业企业、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创新平台等科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收集、汇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型建筑业企业(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达到8亿元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牵头实施单位、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链主”“链核”和链上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创新平台。

二、报送内容

(一)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度建设科技工作总结,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所属企业科研工作总体情况及取得的科技成果、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2026年工作计划和建议(含重大项目谋划)。

(二)大型建筑业企业

1.2025年度科技工作总结报告以及2026年度计划(含重大项目谋划)。

2.填写《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情况表》(附件1)。

3.企业有经认定的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的,同时填写《创新平台基本情况表》(附件2)。

(三)科技计划项目牵头实施单位

202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及2026年度实施计划(含重大项目谋划),并填写《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表》(附件3)。

(四)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企业

按照《关于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链考核调度机制的通知》要求,进行2025年度工作总结,提出2026年度工作计划(含重大项目谋划)。

(五)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

按照《关于发布第一批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进行2025年度工作总结,提出2026年度工作计划(含重大项目谋划)。

(六)创新平台

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名单的通知》要求,报送2025年度建设情况报告,提出2026年度工作计划(含重大项目谋划)。

三、要求

(一)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所属企业准备相关材料,于2025年1月23日前统一将纸质材料1份报送我厅,同版电子版发szjtkjc@163.com。省直企业(含中央驻晋企业)可直接报我厅。

(二)工作总结统一用A4纸、仿宋体(GB-2312)四号字双面打印。封面标题为“2025年度建设科技工作总结”(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封面标题正下方依次注明部门、单位或企业全称、上报日期(三号黑体),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4。

(三)我厅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到期未验收的项目,应在2026年3月底前完成验收,如不能按时验收应提交延期申请。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项目,可申请终止。逾期一年以上未提出验收申请,并未对延期说明理由的,取消科技项目资格,记入企业诚信档案,且承担单位三年内不得再申报科技计划项目。

联系人:姜锋 联系电话:0351-3580513

附件:1.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情况表.doc

2.创新平台基本情况表.doc

3.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表.doc

4.2025年度建设科技工作总结(封面).doc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27日

(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s://zjt.shanxi.gov.cn/zwgk/gztz/202512/t20251229_100229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