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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实施细则》及《宜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 监管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6 10:03:54 本文标签:商品房预售 预售资金 资金监管 实施细则 宜昌市 

各县市区房产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各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开展统筹住房资金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统筹住房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函〔2025〕17号)要求,结合实际,市住新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宜昌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制定了《宜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及《宜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已经市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中国人民银行宜昌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6年1月8日

附件1:宜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doc

附件2:《宜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doc

 

原文地址:http://zj.yichang.gov.cn/content-52145-9854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