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授予中国铁建•東林道一期工程等项目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进行公示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和《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等有关规定,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中国铁建•東林道一期工程等项目(详见附件)达到了国家和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要求。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同意授予相应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相应等级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9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s://zfcxjw.cq.gov.cn/zwxx_166/bmdt/bmdt_23631/201909/t20190929_409574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