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经营性自建房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市勘察设计协会对对全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录内及新申请机构进行综合评价。经评价,共56家鉴定机构拟列入《2026年度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详见附件1);其中23家鉴定机构拟列入《2026年度佛山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机构名录》(附件2)。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7天内。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径向我局建筑科技节能科反映(联系电话:82284486)。
附件:1.2026年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fszj.foshan.gov.cn/zwgk/txgg/content/post_693192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