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百色市本级2026年度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6 13:27:36 本文标签:保障性住房 百色市 

百色市本级2026年度配售型保障性

住房配售公告

根据《百色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广西百色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将百色市永安小区6#楼房源转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一)项目信息

百色市永安小区项目位于百色市右江区大旺路,由广西百色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本次配售房源为6#楼,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符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

(二)房源详情

1.户型及面积。两房两厅一卫(建筑面积77.32-78.01㎡)、三房两厅一卫(建筑面积76.27-86.83㎡);

2.配售价格。2412元/㎡-2648元/㎡(具体房号、楼层、建筑面积及对应价格详见附件1《永安小区配售房源一房一价表》);

3.学区划分。百色市右江区大华小学(小学阶段)、百色市右江区第七初级中学(初中阶段)(学区划分以当年教育部门最新政策为准);

4.咨询及看房预约。咨询电话:0776-2805033,18907761609;咨询及预约看房时间:周一至周日(08:00-12:00、15:00-18:00)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包括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妻双方(含离异、丧偶)和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18周岁以上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每个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应至少1人具有本市户籍或提供申请当月前连续6个月在本市城区(右江区)缴纳社保的证明;

2.申请人在本市城区(右江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25平方米,自有住房指个人或家庭通过购买、自建或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住房(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视为已有自有住房);

3.已享受公租房、限价住房(含限价商品住房)、房改政策购房(含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的申请家庭,提交已腾退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引进人才、公安、教育、医疗卫生、环卫工人、消防救援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内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交行业职工不受上述户籍限制。未成年子女作为家庭成员参与过申购政策性住房的,成年后符合上述条件可申请保障性住房。优先保障符合配售条件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公安民辅警遗属等群体。

三、申请时间

1.意向登记及申请期限。2026年1月12日起至本项目配售房源售罄止;

2.截止时间说明。具体申请截止时间将根据房源销售进度,通过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及相关平台提前3个工作日公示,请申请人密切关注。

三、常态化受理

1.受理方式。实行常态化受理,采取线上实名制意向登记+线下提交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完成线下提交资料并通过初步核验的申请人,自动纳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轮候期间无需重复申请,可关注后续房源配售动态。未参加线上实名制意向登记的申请人,可直接通过线下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期限。自2026年1月12日起至本项目配售房源售罄止(具体截止时间将根据房源销售进度,通过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及相关平台提前3个工作日公示,请申请人密切关注);

3.材料提交地址。百色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213、214窗口(工作日9:00-12:00,13:30-16:30,联系电话:2821531)。

四、申请材料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25㎡的申请家庭应提交以下材料(申购所需材料模版详见附件2百色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业务指南):

1.百色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表(原件);

2.申购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等核原件收复印件、单身人员填写个人婚姻状况声明);

3.已享受公租房、限价住房(含限价商品住房)、房改政策购房(含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的申请家庭,提交已腾退保障性、政策性住房的相关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4.优先保障对象的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5.其他需提交的材料证明。

(二)非本市户籍的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25㎡的申请家庭应提交以下材料(申购所需材料模版详见附件2百色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业务指南):

1.百色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表(原件);

2.申购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人员填写个人婚姻状况声明);

3.非本市户籍的,提供申请当月前连续6个月在本市城区(右江区)缴纳社保的证明;注:引进人才、公安、教育、医疗卫生、环卫工人、消防救援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内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交行业职工可不提供社保证明,要出具工作证明(原件);

4.已享受公租房、限价住房(含限价商品住房)、房改政策购房(含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的申请家庭,提交已腾退保障性、政策性住房的相关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5.优先保障对象的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6.其他需提交的材料证明。

五、资格审核和常态化选房方式

1.资格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登记报名有效的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同步开展购房资格复核工作。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选房范围;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审核结果3日内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复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异议。异议处理完成后,将最终复核通过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二次公示;

2.选房批次。符合优先配售条件的家庭为第一批次,其余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为第二批次,按批次开展选房工作;

3.选房方式。公示完成后,根据申购实际情况,通过公开摇号、现场抽签或按顺序选房的方式分批进行选房,建设单位按选房顺序组织购房家庭公开选房,直至房源选完;

4.剩余房源处理。经公开选房后的剩余房源或因退房、放弃申购产生的零星房源,按照轮候库编号顺序进行常态化配售;

5.轮候管理。未选到房或未排上选房顺序的购房家庭,自动保留轮候资格,后续新增配售房源时,按轮候顺序依次配售,无需重复提交申请材料;

六、产权管理

1.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严格封闭管理,不动产登记时标注“保障性住房”,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载明“不得自行上市交易”;

2.因继承、遗赠、离婚析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房产性质不变;取得多套的仅能保留一套,其余按规定回购或封闭流转;

3.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5年原则上不得回购,满5年后符合户籍迁出、重大疾病等情形的,可申请回购或封闭流转,回购价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禁止违法违规转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

监督电话:0776-2105517,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永安小区6#楼配售房源一房一价表

2.永安小区户型图等相关材料

3.百色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业务指南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9日

附件1 永安小区6#楼配售房源一房一价表.xls

附件2 永安小区户型图等相关材料.pdf

附件3 百色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业务指南.docx

温馨提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面向符合规定条件家庭配售的政策性住房。全过程公开、公正、透明,且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代办或收费办理等谣言,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原文地址:http://zjj.baise.gov.cn/wsgs/qtgs/t270995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