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和《泸州市海绵城市设施运营维护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泸住建规【2025】3号)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泸州市海绵城市设施运营维护绩效评价,并对部分项目进行了现场复核。现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函、来电形式向泸州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中心海绵城市项目管理科反映(联系人:叶利兰,联系电话:0830-6502506)。
附件:泸州市海绵城市设施运营维护绩效评价得分汇总表.xlsx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3日
原文地址:http://zjj.luzhou.gov.cn/xwzx/tzgg/gsgg/content_113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