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六安市金安区周宇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排放大气污染物损害赔偿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6 14:47:22 本文标签:固体废物 管理制度 大气污染 损害赔偿 磋商公告 六安市 

关于六安市金安区周宇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一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六安市人民政府指定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表赔偿权利人具体负责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我局现依法公开此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召开的相关事宜:

磋商时间:2025年12月19日(周五)上午9:00

磋商地点:六安市建设大厦20楼会议室

依法与本案利益相关的公民、法人以及相关专家、公益组织,可以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参与本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远 联系电话:3925021)

 

原文地址:https://zjj.luan.gov.cn/zwzx/gsgg/qt/54607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