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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6 15:38:54 本文标签:建设工程 技术资格 

建人函〔2025〕134号

各县(市)住建局,琅琊区、南谯区住建交通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规〔2025〕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函〔2025〕223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25〕393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滁人社发〔2025〕57号)等。

二、申报范围

在滁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设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材料申报

登录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具体操作步骤见《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25〕393号)。

各县(市、区)单位请提交至属地县(市、区)住建局,市直及经开区、中新苏滁单位请直接提交至滁州市住建局。

(二)纸质材料审核要求

1.委托评审函1份。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市直、经开区及中新苏滁单位无需出具。

2.破格申报人员,报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以及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业绩原件、复印件各1份。

3.诚信承诺书1份。由申报者本人签字。

4.公示证明1份。用人单位在公示后,出示公示证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由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在滁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印章。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有效期内的学籍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及相应学时结业证书。

8.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

9.业绩证明材料。

10.近5年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表1份。

各县(市、区)单位纸质材料报属地县(市、区)住建局审核,市直及经开区、中新苏滁单位纸质材料报市住建局审核。以上纸质材料经现场审核后退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留存相应纸质材料:

(1)破格申报人员,报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以及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业绩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篇幅较大较长,不便上传的业绩、学术成果材料或涉密材料。

确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应封装在A4规格档案袋内,档案袋外张贴《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

四、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26日,所在用人单位审核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30日。线上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各县(市、区)单位请报送至属地县(市、区)住建局,各县(市、区)住建局于10月12日前完成线上线下审核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市直及经开区、中新苏滁单位请报送至滁州市住建局人事科(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建设大厦915),10月12日前完成线上线下审核。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五、申报要求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职称政策、评审条件组织本单位年度职称申报工作,认真审核本单位申报人情况,审查确认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具体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人身份、年龄、学历资历、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和考核情况等关键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凡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应严肃对待,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

用人单位及各级审核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的要求,对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时效性,以及申报材料原始件和打码件的一致性进行审核、确认。审核过程原则上应主动报请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规〔2025〕1号).pdf

2.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函〔2025〕223号).pdf

3.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25〕393号).pdf

4.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滁人社发〔2025〕57号).pdf

5.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职称业绩材料申报参考指引(2025版).pdf

6.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工程项目规模认定参考标准(2025版).pdf

7.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doc

8.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doc

9.单位公示证明(模板).doc

10.滁州市各地区住建局联系方式.doc

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s://zfcxjsj.chuzhou.gov.cn/xxfb/tzgg/tzgg/11044482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