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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住建局关于延长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6 16:43:50 本文标签:房地产开发企业 城乡建设局 二级资质 资质证书 赤峰市 有效期 

本着助企惠企的原则,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延长我市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证书有效期于2026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证书有效期在自治区住建厅行政审批系统自动延期,并核发新资质证书。本公告实施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22日

 

原文地址:http://zjj.chifeng.gov.cn/zwgk/tzgg/202512/t20251205_26938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