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利害关系人:
根据《河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以下邢台嘉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名申请人办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项目拟进行立项维修,为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拟对维修项目进行立项公告,如各位业主及相关利害人对本次拟立项公告的维修项目在维修部位、业主签字、工程造价、施工合同等方面有疑问,或涉嫌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维修资金窗口提交异议书面申请。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予以办理。同时,申请人应在委托时限到期前提交竣工报告,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维修资金窗口
咨询电话:0319-2250880
2026年1月15日

注:上述公示项目中,凡是由分公司承接的,均已提供总公司与分公司签订的《责任和义务关系》,欢迎社会各界和相关利害关系人对分公司承接的项目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319-2250880
原文地址:https://zjj.xingtai.gov.cn/xtfdc-19250-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