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序号 | 执法类别 | 执法事项 | 记录载体 | 记录场所 | 记录内容 | 记录部门 | 记录人 |
1 | 行政许可 | 接受受理材料 | 音视频监控设备、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 | 服务窗口 | 记录申请人申请,工作服务人员接收、当场更正、告知补正、审查受理等环节 | 行政许可执法机构 | 工作人员 |
2 | 行政许可 | 审批结果送达 | 音视频监控设备、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 | 服务窗口 | 记录审批决定送达过程 | 行政许可执法机构 | 工作人员 |
3 | 行政检查 | 双随机抽取过程 | 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 | 随机抽取现场 | 对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全过程进行记录 | 监督检查执法机构 | 实施监督检查执法机构的负责人及执法人员 |
4 | 送达环节 | 办公场所送达 | 音视频监控设备、照相机等设备 | 办公场所 | 记录受理通知书、决定书等送达过程 | 行政执法机构 | 执法人员 |
留置送达过程 | 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 | 送达现场 | 对邀请基层自治组织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说明送达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全过程进行记录。 | 执行执法机构 | 执法人员 | ||
邮寄送达 | 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 | 邮寄场所 | 对交寄文书、交寄时间和送达结果等进行音像纪录。 | 执行执法机构 | 执法人员 | ||
公告、送达 | 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 | 办公场所 | 对发布公告的报纸、发布公告的网站、张贴公告等送达情况进行记录 | 执行执法机构 | 执法人员 |
原文地址:http://zjj.panzhihua.gov.cn/ztzl/xzzfxxgszl/xzzfygxx/171996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