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现将截至2026年1月20日在上饶市住建局办理备案登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公示,其中附件1中43家经纪机构在备案有效期内,附件2中123家已超过有效期未申请延期。请未进行备案及已超过有效期未申请延期的经纪机构,及时到上饶市住建局申请房地产经纪机构登记备案。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您出售、购买、出租或承租房屋时,如需通过经纪机构居间服务,务必选择已备案并在备案有效期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zjj.zgsr.gov.cn/zjj/gsgg/202601/456eb3a6a32b4640a8f4d561ab4fd41f.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