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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住建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3-12 09:56:41 本文标签:年度报告 毕节市 住建局 政府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1523室);邮编:55170;电话:(办公室)0857-822383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住房保障、城市更新、房地产发展等民生关切领域,积极回应公众诉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流程公开。通过加强政策解读、优化信息发布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353条(包含引用信息)。其中,部门动态 58条、通知公告 110条、政策文件解读8条、财政信息16条、规划计划1条、权责清单0条、综合执法13条、建筑业管理37条、房地产管理52条、物业管理4条、住房保障6条、城市建设4条、村镇建设5条、城市管理6条、质量安全管理4条、建议提案0条、“双随机、一公开”2条、专栏 27条(包含弹窗)。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件‌,其中,有4件当事人撤销申请,2件余转2026年办理,45件申请均依法依规办结,办结率达100%。

1.申请人类型。申请人以‌自然人‌为主,占比100%,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这一特点与住建领域信息公开的民生属性高度契合,公众对物业管理、房屋质量等个人权益相关信息的关注度较高。

2.申请内容聚焦领域。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物业管理‌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等‌,具体包括:物业管理信息、商品房预售许可文件等信息、建筑施工许可证等信息、城市管理等信息内容的申请。

3.办理结果。

所有申请均通过‌书面答复‌形式办结,严格遵守时限,所有答复均在法定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出现超期情况。答复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未出现不予公开情形,保障了公众知情权。

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2025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7件‌,行政复议机关维持5件,1件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1件正在审理中。行政诉讼2件,1件结果维持1件尚未审结,需进一步强化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的提升,提高公众满意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进行研究部署、分析回应,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加强与宣传部门、网信部门以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管理,及时发布信息,与公众互动交流。丰富信息发布形式,采用图文并茂、短视频等多种方式,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吸引力。2025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6条,微博发布信息454条,微信公众关注人数总订阅数5600人

(五) 监督保障方面。

及时核查网站相关情况,调度跟踪相关应调整和更新的信息公开事项,积极配合完成市政府办对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和评估,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回复和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法规科)

2

3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

0

0

0

0

0

5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2

0

0

0

0

0

4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49

0

0

0

0

0

4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1

0

1

7

0

0

0

0

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存在问题。

1.公开内容与形式有待丰富。较多信息还停留在转载层面,对于部门相关工作开展公开有待加强。

2.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薄弱。由于岗位调整频繁,人员流动性大,专业培训跟不上,导致执行起来打折扣。

3.信息时效性与质量有待提高。有些信息更新不及时,影响了公众的使用体验。

(二)改进措施。

1.丰富内容与形式。在下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部门素材,同时在形式上用图表、动漫、短视频这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解读政策,比如“一图读懂”。

2.强化培训。加强组织人员通过业务培训、法律法规培训,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3.提升平台效能。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维护,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功能好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s://www.bijie.gov.cn/bm/bjszfcxjsj/zwgk/xxgknb/202601/t20260129_893510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