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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2 12:12:22 本文标签:历史文化 文化名城 名城保护 保护规划 嘉兴 

《嘉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26年1月6日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条文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一、规划总则

(一)编制目的

2011年1月24日,嘉兴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进一步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在《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浙江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总体框架下,对上版《嘉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修编,作为开展嘉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传承工作的依据。

(二)规划范围

《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一致,总面积5760平方公里。嘉兴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以环城河为中心,向北延伸至文生修道院北侧,包括月河、芦席汇历史文化街区和落帆亭,向南延伸至南溪路—沪杭铁路—长盐塘,包含梅湾历史文化街区、南湖和西南湖水域,面积5.39平方公里,其中环城河以内面积2.54平方公里。

(三)保护框架

《规划》坚持整体保护的理念,建立市域、中心城区、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地段、历史文化遗存等五个保护层次。

(四)历史文化价值

《规划》提炼五条主要历史文化价值:中国共产党诞生地、伟大建党精神体现地、中国重要革命纪念地,太湖地区最早的考古学文化命名地,江南水文化系统景观精华区,小桥流水百业兴旺的美好生活典范,名人荟萃的历史人文圣地。

(五)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中期为2021—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

二、市域文化遗产保护

《规划》建立“一核·一网·三带·五区·多片”的市域文化遗产保护结构,构建更加完善的全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其中,“一核”为嘉兴历史城区,“一网”为以大运河(嘉兴段)为骨架的覆盖全域的江南水网体系,“三带”为北部江南水乡聚落文化遗产带、中部近现代文化遗产带、南部江海文化遗产带,“五区”为以海宁市、桐乡市、平湖市、嘉善县、海盐县中心城区为核心的五片文化遗产聚集区,“多片”为4大类17个嘉兴江南水文化景观特色片区。

《规划》要求重点保护市域范围内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处(嘉兴)、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处(海宁)、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处(西塘、乌镇、盐官)、省级历史文化名镇7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16片、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处、中国传统村落5处、省级传统村落8处、市级传统村落71处、自然保护地8处、风景名胜区1处、线性文化遗产3处、文化遗产带3条、文化遗产聚集区5片、嘉兴江南水文化景观特色片区17片、古树名木623株。

三、中心城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规划》建立“一河延脉·三环递进·九水连心·圩荡映衬”的中心城区保护结构。其中,“一河延脉”为历史城区及周边以大运河(嘉兴段)为主要联通的主网水道,“三环递进”为北郊河—南郊河构成的外环、中环河构成的中环、环城河构成的内环体系,“九水连心”为苏州塘、新塍塘、杭州塘、长水塘、长纤塘、嘉善塘、平湖塘、海盐塘、长中港构成的九条主要河流与历史城区构成的连心格局,“圩荡映衬”为历史城区及周边由湖荡圩田共同构成的外围基底。

四、历史城区保护

《规划》建立“一环九水·子罗双城·湖城相依”的历史城区保护结构。其中,“一环九水”为环城河和与环城河相联通的苏州塘、新塍塘、杭州塘、长水塘、海盐塘、长中港、平湖塘、长纤塘、嘉善塘,“子罗双城”为嘉兴子城和外城,“湖城相依”为环城河外围的南湖、西南湖、穆湖溪等历史水域。历史城区重点保护传统城市格局、城垣形制、历史水系、历史街巷、空间视廊、天际轮廓线、历史环境要素等。

五、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

《规划》要求保护嘉兴市域范围内已公布的月河、梅湾、芦席汇等16片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各片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措施按照专项保护规划的要求落实。

《规划》要求保护嘉兴子城历史地段、嘉兴东门历史地段、海盐于城镇仓边路历史地段。

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

《规划》提出保护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项,大运河(嘉兴段)]、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项目[2项,江南水乡古镇(西塘、乌镇)、海宁海塘·潮文化景观]、2251处各级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单位577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1674处)、25处革命文物、地下文物埋藏区(主要包括马家浜等史前文化遗址、子城遗址、东塔遗址等)、623处历史建筑、132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19处有价值的近现代工业建筑、其他历史环境要素,并对各类保护要素提出具体保护管理要求。

《规划》提出保护全市域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5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78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67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2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90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72名。

七、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

《规划》提出市域展示与利用结构为“一核·三线·九水·五区·多片”。其中,“一核”是以嘉兴历史城区为中心的历史文化名城展示核心,“三线”是以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嘉兴段)、钱塘江海塘(嘉兴段)、老沪杭铁路—苏嘉铁路(嘉兴段)三条线性文化遗产为依托形成的主要展示线路,“九水”为嘉兴历史城区联络周边县市的九条重要水系,“五区”为海宁市、桐乡市、平湖市、嘉善县、海盐县的中心城区为核心的五片文化遗产聚集区,“多片”为市域范围内的17片江南水文化景观特色片区。

《规划》提出历史城区展示利用结构为“一古城·两轴线·四片区”。其中,“一古城”为历史城区环城河围合的传统文化展示聚集核,“两轴线”为以运河为主体的运河文化体验轴和以城市发展为主的近现代城市发展轴,“四片区”为月芦文杉历史文化展示片区、范蠡湖-西南湖历史文化展示片区、近代工业文化展示片区、南湖红色文化展示片区。

八、规划实施措施

《规划》提出管理规定协调、重要上位规划衔接、管理机制与资金保障、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等4项主要规划实施措施。

附件:嘉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pdf

 

原文地址:https://jsj.jiaxing.gov.cn/art/2026/1/23/art_1229352091_57260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