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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关于2025年下半年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行为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3-12 13:49:11 本文标签:招标代理机构 违规行为 

各城区建管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25年我局持续开展招标投标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发现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广西东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梧州市万秀区三云花园、税局小区等26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期间存在以下问题:

1.在项目备案审核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2.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低,擅自删除商务标评审中关于企业信誉实力评分标准的约定;企业信誉实力分自治区级与市级加权权重设置有误;3.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编制质量低,缺少投标文件提交情况、开标会情况、评标委员会主任姓名、初步评审及项目评审情况、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无收到质疑情况。

(二)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梧州市第一中学高中部3号学生宿舍楼施工”项目期间存在以下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低,部分约定前后不一致;2.中标候选人公示未公示废标情况。

(三)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梧州市龙圩区2022年10个老旧小区周边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期间存在以下问题:

1.未按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卷宗资料缺少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四)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梧州市棚户区改造富民片区综合整理工程”项目期间存在以下问题:

1.投标人资格条件设计单位资质设置不正确,表述不规范,仅设置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专业资质,未设置设计行业资质及综合资质;2.评标办法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设计因素占比过高,且没有针对建筑设计行业资质进行加分;3.投标人6月17日提出质疑,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当日收悉,质疑答复时间为6月23日,超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3日答复时间;4.中标候选人公示未满三个工作日,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5.盖章版中标公告时间与线上发布的中标公告时间不一致;6.中标通知书未填写设计单位、日期、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等信息;7.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与评标报告高度一致且信息不完整,招标单位未签章。

(五)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梧州航管局1号专变工程”项目期间存在以下问题:

1.工程预付款设置不规范,不符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2.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未满三个工作日,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3.中标公示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未明确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4.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应由招标单位出具。

(六)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梧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工程”项目期间存在以下问题:

1.工程预付款设置不规范,不符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2.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未满三个工作日,提前发布中标公示确认中标人;3.中标通知书未填写日期;4.卷宗缺少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七)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梧州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施工图设计”项目期间存在以下问题:

1.投标人资格条件设计单位资质设置不正确,表述不规范,仅设置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专业资质,未设置设计行业资质及综合资质,且招标文件审核表投标人资质要求与招标公告的不一致;2.项目命名不规范,本项目含勘察,应命名为勘察设计;3.本项目招标公告时间为2014年6月4日14点,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4日9点,不满20天,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4.卷宗缺少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八)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西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梧州市河口小学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期间存在以下问题:

1.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3年6月21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4日,不足20天,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2.本项目招标上限控制价公布时间为2013年6月28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4日,不足7天,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3.工程预付款设置不规范,不符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4.本项目截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4日9时30分,截止时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重新招标;5.卷宗缺少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2013年7月4日进行中标公示,2014年12月15日才发出中标通知书。

(九)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梧州再生资源信息调控服务中心工程”项目期间存在以下问题:

1.工程预付款设置不规范,不符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招标上限控制价公布时间为2012年10月26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不足7天,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十)广西新侨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梧州市万秀区养护院建设”项目期间存在以下问题:

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书安全员信息填写不完整。

二、处理决定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建发〔2020〕1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存在问题较大的广西东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扣减诚信综合评价得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扣减诚信综合评分

1

广西东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梧州市万秀区三云花园、税局小区等26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10

2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梧州市第一中学高中部3号学生宿舍楼施工

2

3

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梧州市龙圩区2022年10个老旧小区周边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4

4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梧州市棚户区改造富民片区综合整理工程

10

5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梧州航管局1号专变工程

10

6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梧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工程

10

7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梧州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施工图设计

10

8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梧州市河口小学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工程

30

9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梧州再生资源信息调控服务中心工程

2

10

广西新侨咨询有限公司

梧州市万秀区养护院建设

4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手段。

(二)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严格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政策要求,加强内部管理,熟悉代理流程,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自觉提高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依法依规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序开展,杜绝类似违规行为的发生。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ywxx/wjzl/t272221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