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05
各区(含高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四)的通知》(川建招标发〔2025〕111号)要求,我局已更新《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自贡市)(2021年版)》《自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评定分离)(2025年版)》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均应使用经修改和补充后的《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自贡市)(2021年版)》。
二、招标人应结合项目具体特点依法、科学合理设置招标条件,并严格对照《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23年版)》及相关规定,参照《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对招标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三、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招标文件编制的指导和监督,对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依法责令改正。
附件:《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自贡市)(2021年版)》(电子文档)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s://www.zg.gov.cn/zgsrmzf/c00146/pc/content/content_201380722162262016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