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为深化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贯彻落实好《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昭通市农村民居通用图集> 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昭办通〔2025〕44号)文件精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编制了《昭通市农村民居通用图集(施工图集)》(以下简称《施工图集》),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施工图集》的宣传推广与指导服务
(一)广泛宣传引导。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乡镇、村社区、施工单位、乡村建设工匠和广大农户宣传普及《施工图集》。
(二)强化技术指导。各县(市、区)要将《施工图集》作为农村建房管理和技术指导的重要依据,结合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施工图集》的专题培训和解读,提高基层管理人员和建设工匠对《施工图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要建立技术咨询和服务机制,为有建房需求的群众和单位提供必要的选址、选型和户型调整等技术指导服务。
(三)做好结合应用。在实施农村宅基地审批、村庄规划、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等项目时,应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选用《施工图集》方案。
二、规范《施工图集》的应用管理与衔接协调
(一)鼓励选用与优化。建房群众可选用《施工图集》中推荐的设计方案,也可委托设计单位在《施工图集》基础上,结合实际需求和规划许可条件进行优化调整设计方案,但调整后的方案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设计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报备。
(二)尊重村民意愿。《施工图集》的推广使用要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自主选择权。要注重保护传统民居特色,在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区域内建房,应符合相关保护规划要求。
(三)持续完善更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推广应用情况、技术进步和反馈意见,适时对《施工图集》进行修订和完善。各地在推广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修改建议,请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馈。
三、加强部门协同与工作保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推进《施工图集》的落地见效。要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对乡镇、村社区农民建房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附件: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昭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s://www.zt.gov.cn/lanmu/zwgk/contents/360/24583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