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衡水滨湖新区综合执法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和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增强燃气行业管理人员对城乡燃气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储备,提升燃气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应急处置专业技能,同时为方便我市燃气经营企业开展从业人员证书考核培训工作,经我局研究,拟于近期在衡水市组织开展一期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复审培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报名
有意向参加本次复审培训的企业及人员,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联系具备相应培训服务能力的机构进行报名咨询。报名机构应能协助学员完成培训组织、材料收集与学时申报等相关事宜。
二、报名材料
1.复审申请表
2.合格证书原件与扫描打印件;
3.报考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培训合格后由培训中心提供)。
三、复审考试要求
学时满足复审要求后,由培训中心出具培训证明,各企业自行登录河北省城乡燃气监管信息平台上传报名材料,等待省住建厅组织发证考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王佳慧 联系电话:2995485
培训机构联系人:刘老师 0311-85909510.
韩老师 0311-85905523
附件:第一批复审人员名单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文地址:http://xxgk.hengshui.gov.cn/eportal/ui?pageId=2312805&articleKey=3158232&columnId=792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