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设单位:
根据《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的要求,我市自2017年4月起,对新建项目停止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并开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还清算工作。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建设单位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未完成清算手续,经研究,决定对市本级已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开展集中返还清算工作。本年度分两批集中办理:第一批2026年3月1日至4月30日,第二批202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符合清算条件的单位,在集中办理时限内,向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技术中心提交申请和清算资料(1.缴纳墙改基金发票原件;2.建筑工程招投标预算书、设计图纸;3.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复印件;4.购买新型墙体材料发票原件;5.新型墙材监督意见书原件),请及时提交申请,我们将集中办理清算返退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轩武,联系电话:0376-7639836
办理地址: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10室
2026年1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zfcxjsj.xinyang.gov.cn/2026/01-26/75182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