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依法废止《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比例的通知》(宿建〔2015〕149号)。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s://zjj.ahsz.gov.cn/zwzx/wjtz/1962329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