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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2026年第2批申请办理公租房 变更审核结果公告5户

发布日期:2026-03-13 10:52:25 本文标签:审核结果 公租房 办理变更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经公示,现批准淡爱娟等5户公租房保障家庭信息变更。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第2批公租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事项公告名单

2026年2月4日

序号公示号申请家庭性别是否纳入保障与主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号码保障

状态

承租公

租房

地址

申请变更事项审核结果备注
1B2019TD0135主申请人淡爱娟本人450402********0366实物配租龙平地块:

2-305

自愿与邓志惠家庭互换公租房。同意,该家庭承租的龙平地块2-305房(单间),自愿与邓志惠家庭承租的龙平地块2-2609房(单间)互换。结清租金等费用后可办理公租房租赁合同变更有关手续,租赁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30日。

2B2018Y0450主申请人邓志惠本人450402********0347实物配租龙平地块:

2-2609

自愿与淡爱娟家庭互换公租房。同意,该家庭承租的龙平地块2-2609房(单间),自愿与淡爱娟家庭承租的龙平地块2-305房(单间)互换。结清租金等费用后可办理公租房租赁合同变更有关手续,租赁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3B2025Y0022主申请人柒天健本人450403********1532实物配租富民小区:

1-1-703

该家庭2026年1月5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一家四口均为低保边缘人员的证明。同意变更后保障3人,张青青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从2026年1月5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富民小区1-1-703房。

共同申请人张青青配偶450803********6741
柒少珩儿子450403********5010
柒子睿儿子450403********5013
4B2021L0031主申请人陈立峰本人450404********0611实物配租枣冲小区:

3-5-804

申请调整到枣冲低楼层两房一厅。同意变更后保障3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为1716.60元,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枣冲小区公租房为两房一厅,拟同意变更为低楼层两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枣冲小区3-5-804房。该家庭共同申请人68岁,符合《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第二十条可选择步梯房低楼层的情形。
共同

申请人

陈榆宁女儿450404********0629
林少英母亲450403********0029
5B2021Y0002主申请人林志胜本人450404********1234实物配租平浪小区:

2-2-1406

主申请人的儿子林耀晖(身份证号码:450404********1236)于2025年12月23日自愿退出公租房。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为2500元,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从2025年12月23日起超出面积27.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2-2-1406房。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72335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