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经公示,现批准淡爱娟等5户公租房保障家庭信息变更。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第2批公租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事项公告名单
2026年2月4日
| 序号 | 公示号 | 申请家庭 | 性别 | 是否纳入保障 | 与主申请人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保障 状态 | 承租公 租房 地址 | 申请变更事项 | 审核结果 | 备注 | |
| 1 | B2019TD0135 | 主申请人 | 淡爱娟 | 女 | 是 | 本人 | 450402********0366 | 实物配租 | 龙平地块: 2-305 | 自愿与邓志惠家庭互换公租房。 | 同意,该家庭承租的龙平地块2-305房(单间),自愿与邓志惠家庭承租的龙平地块2-2609房(单间)互换。结清租金等费用后可办理公租房租赁合同变更有关手续,租赁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30日。 | |
| 2 | B2018Y0450 | 主申请人 | 邓志惠 | 女 | 是 | 本人 | 450402********0347 | 实物配租 | 龙平地块: 2-2609 | 自愿与淡爱娟家庭互换公租房。 | 同意,该家庭承租的龙平地块2-2609房(单间),自愿与淡爱娟家庭承租的龙平地块2-305房(单间)互换。结清租金等费用后可办理公租房租赁合同变更有关手续,租赁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 |
| 3 | B2025Y0022 | 主申请人 | 柒天健 | 男 | 是 | 本人 | 450403********1532 | 实物配租 | 富民小区: 1-1-703 | 该家庭2026年1月5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一家四口均为低保边缘人员的证明。 | 同意变更后保障3人,张青青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从2026年1月5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富民小区1-1-703房。 | |
| 共同申请人 | 张青青 | 女 | 否 | 配偶 | 450803********6741 | |||||||
| 柒少珩 | 男 | 是 | 儿子 | 450403********5010 | ||||||||
| 柒子睿 | 男 | 是 | 儿子 | 450403********5013 | ||||||||
| 4 | B2021L0031 | 主申请人 | 陈立峰 | 男 | 是 | 本人 | 450404********0611 | 实物配租 | 枣冲小区: 3-5-804 | 申请调整到枣冲低楼层两房一厅。 | 同意变更后保障3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为1716.60元,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枣冲小区公租房为两房一厅,拟同意变更为低楼层两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枣冲小区3-5-804房。 | 该家庭共同申请人68岁,符合《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第二十条可选择步梯房低楼层的情形。 |
| 共同 申请人 | 陈榆宁 | 女 | 是 | 女儿 | 450404********0629 | |||||||
| 林少英 | 女 | 是 | 母亲 | 450403********0029 | ||||||||
| 5 | B2021Y0002 | 主申请人 | 林志胜 | 男 | 是 | 本人 | 450404********1234 | 实物配租 | 平浪小区: 2-2-1406 | 主申请人的儿子林耀晖(身份证号码:450404********1236)于2025年12月23日自愿退出公租房。 | 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为2500元,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从2025年12月23日起超出面积27.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2-2-1406房。 | |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723359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