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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明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平桂矿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钛白粉厂生活区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3 12:20:25 本文标签:经济适用住房 棚户区改造 工程项目 住房资格 贺州市 钛白粉 生活区 

张明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平桂矿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钛白粉厂生活区经济适用住房,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该家庭户经平桂矿区管理处初审,平桂区住建局二审,2026年1月提交至我办复核。经复核该家庭户符合购买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6年1月26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6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7813

附件:张明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平桂矿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钛白粉厂生活区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20日

张明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平桂矿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钛白粉厂生活区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

序号申请家庭类型是否在本项目改造范围申购时间主申请人姓名申购时婚姻状况配偶姓名申购时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购时家庭住房情况可享受面积(㎡)备注
1本市城区户籍居民2011年11月17日张明离异/9600住房困难20.52已享受房改房49.48平方米,2011年10月14日已被征拆。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271599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