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15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24〕13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审批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函〔2024〕100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准予赵江宝等19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首次申请,准予李雪芹等4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申请。现予以公告。
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s://zjj.yuncheng.gov.cn/doc/2026/01/26/58254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