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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公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3-13 14:14:05 本文标签:规范性文件 城乡建设 政策解读 住房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鉴于:一是国家已经出台和修改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废止有关文件可以完全满足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需要;二是远年和部分文件规定已经不符合住建事业发展的要求;三是阶段性工作已经完成,文件已不再适用。经研究,拟废止委发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

 

原文地址:https://zfcxjs.tj.gov.cn/xxgk_70/zcjdx/202602/t20260214_7247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