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六建房〔2017〕84号)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第2批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的信息予以公告(见附表)。
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的,将予以撤销。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9日
六安城区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汇总表(2026年第2批)
序号 | 买受人 | 出售人 | 房屋坐落位置 | 合同备案号 | 撤销原因 | 备注 |
1 | 关传柱 | 六安市紫竹林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 紫竹林农产品物流中心市场3幢1032室 | 201911140109 | 法院判决 |
原文地址:https://zjj.luan.gov.cn/zwzx/gsgg/xzsp/546612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