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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九项自查自验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3 14:28:24 本文标签:生态环境保护 省级督察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内容:兰州市再生水利用率较低,一方面每年消耗近4000万吨新鲜水用于绿化,另一方面污水处理厂每年近2亿吨污水处理后直接排入黄河,再生水利用率仅为2.2%,水资源浪费严重。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兰州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整改目标:研究制定再生水利用计划,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减少水资源浪费。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施了盐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2025年11月6日开工建设元托峁沟及大滩南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19年9月开始实施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雁儿湾污水处理厂、盐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分别于2024年7月1日、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1日投入商业运营;实现将原有污水处理厂的出水一级B标准提高至一级A标准。

二是2025年二热电厂、西固电厂、范坪电厂使用再生水377.44万吨;完成了《兰州市城区4座污水处理厂临时及长期取水点设计方案》编制,在4座污水处理厂周边设置临时取水点并投用,主城区各区累计拉运再生水1.3614万吨,用于城市杂用。实施雁儿湾污水源热泵项目,累计利用再生水175.68万吨;长洼山绿化再生水供水工程,累计用水2.1259万吨;西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南滨河路子项目,累计用水0.3847万吨;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北滨河路子项目,与原有绿化管道联通用于15.2万平方米绿化,累计用水4.3695万吨。

目前,该问题已办结。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2月4日—2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31—4607175

联系地址: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5楼517室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4日

 

原文地址:http://zjj.lanzhou.gov.cn/art/2026/2/4/art_11369_1678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