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规字〔2026〕8号)、《关于加强“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规字〔2026〕10号)转发给你们,文件分别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有效期至2031年2月28日。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2.关于加强“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4日
附件下载:附件1.pdf
附件下载:附件2.pdf
原文地址:http://jsj.lyg.gov.cn/lygszfj/tzgs/content/932307a8-0d2a-45cb-9878-b6a63bb89b7a.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