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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关于转发《关于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安管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3 14:56:21 本文标签:安全生产考核 安全管理 安管人员 管理工作 危险性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规字〔2026〕8号)、《关于加强“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规字〔2026〕10号)转发给你们,文件分别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有效期至2031年2月28日。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2.关于加强“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4日

附件下载:附件1.pdf

附件下载:附件2.pdf

 

原文地址:http://jsj.lyg.gov.cn/lygszfj/tzgs/content/932307a8-0d2a-45cb-9878-b6a63bb89b7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