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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施工企业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6-03-13 16:07:58 本文标签:房屋市政工程 复工复产 施工企业 一封信 

各建筑施工企业:

新春佳节已过,全市建设工程即将陆续复工,在开复工阶段,新进、转岗等人员流动较大,设备设施闲置时间较长或重新启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火灾风险仍然较高,容易出现安全意识松懈、安全管理弱化、安全责任悬空、安全措施不到位甚至盲目冒险施工等问题,部分企业、项目发现解决问题的主观意愿和能力水平不强,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需要持续加力。

为切实做好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开复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发出如下安全倡议:

一、切实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要充分认识到节后复工复产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保持高度的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将施工安全工作抓深、抓细、抓实,全力保障施工安全形势稳定可控。

二、针对性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要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督促指导,针对复工前安全风险隐患、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等组织对管理人员、分包企业和全体务工人员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涵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施工安全规范标准、操作规程以及应急处置知识等,特别突出对《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等学习运用,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并扎实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程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监理企业,聚焦危大工程管理、重大隐患防治、典型易发问题和事故防范,对标对表开展复工复产项目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及时有效发现消除问题隐患。

四、严格执行“六个一”和“四个一律”。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措施(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同时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未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或排查发现的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未经建设、施工、监理等联合复查验收合格同意的,一律不得复工)。复工前须由建设、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复工自查资料需按规定纳入工程项目安全资料归档备查,未完成自查整改、资料不全的项目一律不得复工。

五、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常态化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做好新颁布地方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标准》的学习宣贯施行,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排查,重点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并及时整改销号。要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足额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规范可燃易燃易爆等材料储存管理,严格动火用电用气管理,持续做好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严禁在工地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防范工地外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工地内火灾,结合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等专项整治部署,一并落实好相关要求。

六、积极强化应急处置准备。各企业要加强与属地住建、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对接,结合工程实际完善抢险救援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备足并定期维护抢险救灾物资设备,确保完好可用;保持应急通信24小时畅通,突发险情第一时间处置并按规定准确报送信息,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安全生产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实抓细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全力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日

 

原文地址:http://zjj.jiuquan.gov.cn/zjj/c106845/202603/77048cb00ae24b128477be65d5a087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