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2026年第2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对湖南鑫美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期为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2日(五个工作日)。
二、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应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陈述材料报市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举报或反映(举报电话:8333677),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2026年第2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公示汇总表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6日
附件:
2026年第2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公示汇总表
序号 | 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等级 | 审查意见 | 备注 | |
首次申请 | 增项 | |||||
1 | 娄星区 | 湖南鑫美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 |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 合格 | |
原文地址:http://zjj.hnloudi.gov.cn/ldzjfk/fwzt_jzhy/202602/064cdf69829b45e9b8c81ad020ce6a7b.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