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住建领域高度重视各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经对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2025年内需由住建领域牵头整改销号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共计15项,其中,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事项2项(编号:50-8、50-27),2022年长江经济带(省级)警示片披露生态环境问题1项,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事项10项(编号:72-3、72-8、72-14、72-40、72-41、72-42、72-47、72-48、72-49、72-50),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事项2项(编号:40-19、群众举报件D3YN202405240059)。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验收工作,未出现超期未完成整改情况发生。所有整改事项均于2025年11—12月完成县级自查自验,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州级复核验收。
现将以上15项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暑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692—2121969
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勐焕街道人保路52号
[附件:附件:2025年涉及住建领域牵头整改落实各级环保督察事项整改完成情况表(15项)]
原文地址:https://www.dh.gov.cn/zjj/Web/_F0_0_6H238E9R684797D8BA3747FB9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