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实施细则正式发布!扶持升级,评选更规范!

发布日期:2026-03-13 18:52:21 本文标签:龙头企业 实施细则 漳州市 建筑业 

为进一步培育我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行业提质升级,漳州市住建局近日印发《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细则》。新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实施方案(试行)》同时废止。

一、背景与成效

2025年,我市通过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共评选出29家龙头企业、66家准龙头企业,为其核准专业承包资质281项,新签合同金额超12亿元,龙头企业产值贡献占比超过80%,支撑作用显著。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增产增效、争优创优,市住建局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广泛征求县(区)住建部门及相关企业意见,重新制定本实施细则,推动龙头企业评选更加科学、规范、透明。

二、五大新变化

1.评选方式更灵活

改变以往单一条件入选方式,采用“直接入选”+“评审入选”双轨并行。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快速通道入选,其他企业通过评分竞争入围。

2.扶持企业做强

新晋升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享受与招商引资企业同等待遇,直接入选相应专业龙头企业。

3.吸引优质外来企业

市外特级总承包企业在我市成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持股超50%),年度产值或在建工程超1亿元,可直接入选相应专业准龙头企业。

4.县区推荐更规范

以“100亿元产值”为分界线:

年均产值超100亿元的县(区),可推荐2家准龙头企业;

其余县(区)可推荐1家,且被推荐企业近两年平均产值需达2亿元以上。

5.龙头企业标准提升

申报龙头企业须具备一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一年产值不低于10亿元;准龙头企业产值不低于3亿元。同时,将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表扬、表彰情况纳入评分体系。

三、评选规模与方式

房屋建筑类:评选龙头企业20家、准龙头企业30家

市政工程类:评选龙头企业20家、准龙头企业30家

评选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最后一名并列者一并入围。龙头企业不再参与准龙头企业评定。

四、激励与清出并举

激励措施:

市外新迁入的一级企业,给予1—2年的龙头企业资格顺延;

特级资质企业直接入选龙头企业;

多项资质迁入的,顺延年限按最长计算,不叠加。

清出机制:

企业如在近两年内发生较大安全事故、被列入“黑名单”、存在串标、欠薪、失信等不良行为,将取消(准)龙头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即时清出。

五、申报与程序

评选工作每两年一次,每年复核一次。企业可通过市住建局官网获取申报通知,按要求提交材料,经评审、公示(5个工作日)后公布名单。

六、政策延续与衔接

新入选企业继续享受2025年“专精特新”企业扶持政策。未继续入选的企业,已核准的专业承包资质将逐步收回,在建项目需按规定配齐人员,确保平稳过渡。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持续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推动龙头企业带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助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文稿来源:市局建筑业科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6-02-25/11468511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