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丹东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验收销号办法(试行)》,现将2024年省级专项督察第12、13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丹东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8日
受理部门:丹东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2125532
邮寄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兴七路3号丹东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1:丹东市《2024年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12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附件2:丹东市《2024年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13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原文地址:https://zjw.dandong.gov.cn/html/DDZJJ/202601/0176904076844548.html



